问题
不定项选择
甲粮油贸易公司与乙食用油脂厂签订一份合同,双方约定由甲方提供毛糖油20吨,乙方负责加工成精糖油。乙方应以甲方提供的毛糖油酸价为基数,降低8个酸价,并脱色去杂,使其达到食用标准,加工费由甲方提货时付清。合同签订后,乙方就甲方提供的毛糖油按约定降低8个酸价处理。后甲方在提取糖精油时,经化验发现其高于食用标准2个酸价,当即要求乙方返工。双方对返工费的负担发生争议。若甲方提供的毛糖油符合约定,而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质量完成工作,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若甲在收货后合理期间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接收
B.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工
C.甲方可以径行解除合同
D.甲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答案
参考答案:A,B,D
解析:A对,固定作人在受领工作成果的同时,有义务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在收货后合理期间内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接收。但如果工作成果依其性质在短期内难以发现瑕疵,或者是工作成果存在隐蔽瑕疵的,定作人仍可于验收后的相当期限内请求承揽人承担责任。BD对,C错,因根据《合同法》第 262条的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定作人并无径行解除合同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