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合伙企业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B.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法律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
D.每个合伙人都可能因偿还企业债务而失去其原始投资以外的个人财产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合伙企业的优点和缺点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只是程度有些区别。此外,合伙企业法规定每个合伙人对企业债务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个合伙人都可能因偿还企业债务而失去其原始投资以外的个人财产。如果一个合伙人没有能力偿还其应分担的债务,其他合伙人须承担连带责任,即有责任替其偿还债务。法律还规定合伙人转让其所有权时需要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有时甚至还需要修改合伙协议。因此,其所有权的转让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