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乙、丙三人共谋犯罪。一天,三人拦截了一辆出租车,并对出租车司机丁使用暴力强行抢走其随身携带的少量现金和一张银行借记卡。甲、乙、丙逼迫丁说出密码之后带丁去附近的自动取款机上取钱。取钱时发现密码不对又对丁进行殴打,之后丁为了避免遭受更大的伤害说出了正确的密码,甲、乙、丙三人取出现金5000元。
试分析:
本案中应该如何对甲、乙、丙三人的行为定性

答案

参考答案: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致使他人不能反抗,从而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之一的,均属于抢劫既遂。本案中,甲、乙、丙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迫使丁无法反抗,强行抢走丁的现金和银行借记卡,在三人取得现金和银行借记卡时,他们的行为就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既遂。对于抢劫罪的认定,是没有数额的限制的。
本案中,甲、乙、丙三人实施了冒用丁的银行借记卡并从卡内取出5000元现金的行为,由于银行借记卡属于信用卡,所以,甲、乙、丙三人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是,由于冒用信用卡的行为是甲、乙、丙三人在抢劫了丁的信用卡之后进行的,实质上是抢劫信用卡后的使用行为,属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因此,不再单独定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抢劫罪既遂的认定。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阅读短文,完成91—95题。
“美”字的来源,是“羊大为美”。《说文》对美的注释是“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来源于好吃、味美。孔子的“君子成人之美”,把美与善、美与满足混在一起,他听到韶乐,三月不知肉味即是例证。大哲学家庄子,对美很有点辩证的把握,看到了美的相对性。他说:“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孟子认为“充实之为美”,已经触及了一些内涵。此外《礼记》的“美恶皆在于心”,把美看成是主观的东西,还有散见于诗词、文章的不少观点,如美在恰如其分、在于匀称,即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所描绘的东邻之女的美,“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至于李白“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苏东坡“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诗句,则说明了美在自然。而“情人眼里出西施”的谚语,道出的是美在于关系。对于美是不是主客观的统一,苏东坡的《琴声》作了这样的思索:“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中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予君指上听”
以上种种,虽挂一漏万,确也说明“______”。如美学家朱光潜所云:“法国人往往把美叫做‘我不知道它是什么’。”
其实,漂亮的形象引起人们感官愉悦,进而触发其爱慕甚至占有的情感,这里有历史的、文化的、民俗的、道德的、时代的、物欲的等多种因素作用于其间。包括体育竞技、书法、绘画、文学作品等之所以让我们觉得美,归纳起来,首先,是在于一种具体的形象(不是抽象的概念)作用于我们的感官。其次,感官把接受的形象作用于情感,引起了我们的爱慕和喜悦,给我们享受和陶醉。第三,能够引起我们审美情感的形象,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它们都只对于人,对于人类社会才有意义。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美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美不是自然现象(如花的红和花的美有区别),也不是私有现象(美能分享,美有公认的标准),如少女能歌唱失去的爱情,而守财奴不能歌唱他所失去的钱财(因为后者的歌唱不能和他人交流、共鸣,因此不会动人)。第四,自然、社会生活、艺术作品中的各种形象,不是都美,即美除了形象性、感染性、社会性的特点外,还必须具备一个最根本的特点——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美的形象应当反映出人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也即人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地去改造世界,追求真与善,从而在客观世界取得自由这样一种能力和力量。如庖丁之出神入化地解牛,医生神奇熟练地运用手术刀,社会井然有序地和谐发展,神舟飞船出入自由地遨游太空……美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所以有稚子之心,美在无邪;少女之心,美在无瑕;志士之心,美在无私;壮士之心,美在无畏之誉。

下列是本文作者对美的见解,阐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必须具有一种具体的美的形象(漂亮的形象),才能引起人们感官的愉悦,从而产生美的享受和陶醉

B.不仅形象要作用于感官,而且感官还要作用于情感,这样才能产生美,因而美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标志之一

C.美不是自然现象,也不是私有现象,它只能存在于人类社会之中,对人、对社会有意义

D.美总是与真与善相联系的,只有反映出人们有意识、有目的、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和力量的才是美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