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了一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合伙人的观点不一致,或者有一些问题没有搞清,于是他们共同向律师进行咨询。请根据这些情况和下列各问中设定的条件回答下面问题。 |
合伙人乙欠戊借款10万元迟迟不能归还,因此,乙与戊协商了几个解决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A.合伙企业今年的效益很好,乙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10万元借款
B.戊还欠合伙企业货款15万元,因此两者抵销,戊向合伙企业支付货款5万元即可,乙也不必再向戊清偿
C.由于乙无力偿还借款10万元,戊在合伙企业中行使乙的权利直至乙还款之日
D.戊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合伙企业法》第41条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故A、D项是正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