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结婚多年,在结婚前1个月,甲向朋友张武借款10万元做生意,但后转用于婚房的装修,婚后第二年为买车向银行借贷20万元,婚后第三年为给儿子看病,乙出面向其姐姐借款3万元,甲、乙离婚后的第二天,甲开车独自去郊游,路上发生车祸导致路人朱云受伤,后者花去医疗费2万元。下列叙述错误的是:( )

A.离婚前,张武可以就其10万元债权请求执行甲、乙夫妻的共同财产
B.离婚后,就对银行的20万元债务,甲、乙承担连带返还责任
C.就乙向其姐姐借款的3万元,乙一人承担返还责任
D.就对朱云的赔偿责任,在甲、乙离婚后朱云只能请求执行甲的个人财产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婚姻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本题中甲在婚前借的10万元用于婚房的装修,因此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武可以请求执行甲、乙夫妻的共同财产,故选项A正确。婚后买车向银行借贷20万元是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甲、乙应当承担连带返还责任。选项B正确。虽然是乙出面向其姐姐借款的3万元,但仍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选项C错误。由于事故发生在甲、乙离婚后的第二天,因此对朱云的赔偿,是甲的个人债务,D选项正确。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