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的父亲去世,甲作为遗嘱继承人继承了一套房屋,在办理产权登记前将房屋出卖并交付给乙,办理产权登记后又将该房屋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后又签订买卖合同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依据本案,请回答问题。
就甲继承房屋的时间点而言,关于甲对房屋的权利状态,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甲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B.甲对该房屋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C.甲未办理登记,未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D.甲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因此当甲继承时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并不需要办理登记,该物权可以对抗第三人。
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是指通过一定法律行为或其他法律事实,从原所有人那里受让所有权的所有权取得方式。主要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遗赠、消费借贷等。甲通过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属于继受取得。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