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DL公司有关资料如下:
(1)2010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如下: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DL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资产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和股东权益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5240 2000 短期借款 4800 3600
交易性金融资产 480 960 交易性金融负债 0 0
应收票据 640 880 应付票据 400 320
应收账款 31840 15920 应付账款 8000 8720
预付款项 1760 320 预收账款 800 320
应收股利 0 0 应付职工薪酬 160 80
应收利息 0 0 应交税费 400 320
其他应收款 960 1760 应付利息 960 1280
存货 9520 26080 应付股利 2240 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6160 880 其他应付款 1120 1040
其他流动资产 640 0 预计负债 160 320
流动资产合计 57240 488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000 0
其他流动负债 240 400
流动负债合计 23280 17200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 3600 长期借款 36000 2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0 0 应付债券 19920 20800
长期股权投资 2400 0 长期应付款 4000 4800
长期应收款 0 0 专项应付款 0 0
固定资产 99040 764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0 0
在建工程 1440 28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0 1200
固定资产清理 0 9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920 46800
无形资产 480 640 负债合计 83200 64000
开发支出 0 0 股东权益:
商誉 0 0 股本 8000 8000
长期待摊费用 400 1200 资本公积 800 8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0 0 盈余公积 8000 32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0 0 未分配利润 61240 58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4000 85600 减:库存股 0 0
股东权益合计 78040 70400
资产总计 161 240 134 4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1240 134400

利润表

                     编制单位:DL公司2010年度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一、营业收入 240000 228000
减:营业成本 211520 2002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2240 2240
销售费用 1760 1600
管理费用 3680 3200
财务费用 8800 7680
资产减值损失 0 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0 0
投资收益 480 0
二、营业利润 12480 13040
加:营业外收入 3600 5760
减:营业外支出 80 0
三、利润总额 16000 18800
减:所得税费用 3880 6000
四、净利润 12120 12800
(2)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不符合主业规定。
(3)2010年研究与开发费用为900万元,且全部费用化;2010年利息支出为800万元;2010年对外转让闲置设备税前收益为200万元。
(4)该公司权益乘数为2,权益资本成本率为14%,税前债务资本成本率为8%,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计算DL公司2010年的税后净营业利润;

答案

参考答案:税后净营业利润=净利润+(利息支出+研究开发费用调整项-非经常性收益调整项×50%)×(1-25%)
=12120+[800+900-(3600-80)×50%]×(1-25%)
=12075(万元)

选择题
问答题

审稿题:审读短稿,按审稿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中存在的错误或缺漏。(本题20分)  新闻出版总署制订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图书质量标准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图书质量包括内容、编校、设计和印制四项,各项中有的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有的则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图书内容质量的评判以《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符合规定的属于合格,不符合规定的属于不合格。  图书编校质量的评判以差错率为依据。在对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检查时,每种书至少应检查五万字;若全书不足这个字数,则应检查全书;计算差错率的基数均以五万字为准。凡是差错率在万分之一以下的,编校质量为优秀;差错率在万分之二以下、万分之一以上的,编校质量为良好;差错率在万分之三以下、万分之二以上的,编校质量为合格;差错率在万分之三及以上的,编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设计质量的检查项目是封面和护封、函套。若它们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合格;若全都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其设计质量为不合格。  图书印制质量符合国家出版行业标准《印刷产品质量评价和分等导则》规定的,为合格,否则就为不合格。  为使图书质量能够得到切实保障,国家还制订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在图书质量检查中被认定为成绩突出的出版单位和个人,出版行政部门将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对内容质量不合格图书的行为人,一律给予行政处罚。对编校质量不合格的图书,出版单位须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六十天内全部收回(其中差错率在万分之六以下的,改正重印后可以继续发行);出版行政部门对相应出版单位予以行政处罚—责令停业整顿,根据情节还可并处十万元以上的罚款。对一年内造成四种以上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或者连续三年造成图书不合格的直接责任者,由出版行政部门取消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并注销登记,且不准其在三年之内再从事出版编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