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白某(1983年8月10日出生)、刘某(1983年8月11日出生)预谋强 * * 中学同学赵某 (1984年5月16日出生)。2001年8月11日,白某和刘某将赵某从家中骗至黄魏公路北侧一水闸房内。白某先提出要与赵某发生性关系,遭到赵某拒绝,白某即使用暴力将赵某强 * * 。赵某被强 * * 后啼哭不止,白某惟恐赵某告发,到水闸房外与刘某密谋掐死赵某,以杀人灭口。刘某不同意,提出应待自己强 * * 完赵某再说。刘某将赵某强 * * 后,白某即上前狠掐赵某颈部,将赵某掐昏,刘某站在一旁没有插手。尔后,白某提出将赵某放到附近铁轨上,让列车将其轧死,制造赵某卧轨自杀的假象。随后,白某和刘某将赵某移至附近铁轨上,几分钟后,赵某被运行的列车撞击挤压,造成心脏破裂内出血死亡。白某和刘某作案后即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被捕后,刘某除供述事实外,还供述在1998年伙同他人入室盗窃,窃得财物等价值人民币8000余元。 请问:

白某和赵某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如何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白某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刚好已满18周岁,其所犯杀人罪和强 * * 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实行两罪并罚,依法可以适用死刑,其中强 * * 罪属2人以上的轮 * * ,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刘某所犯杀人罪和强 * * 罪应实行数罪并罚,并且强 * * 罪属2人以上轮 * * ,应从重处罚,但因其犯罪时尚差一天才满18周岁,依法不得适用死刑。而且,根据《刑法》第17条规定,刘某因犯罪时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本案例考查了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强 * * 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定罪与量刑以及刑事责任年龄等内容,应注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均属故意犯罪,且犯意上具有关联,行为人均须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有共同行为等。至于强 * * 罪,应注意强 * * 致死与强 * * 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的故意杀人区分开来,前者应作为强 * * 罪的加重情节从重处罚,后者应按强 * * 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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