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甲因犯盗窃罪于199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0年5 a刑满释放。2005年3月17日晚上,甲潜人乙的家中,被发现后携所窃挎包一个(内有数码相机一部,物品价值人民币1500元)逃跑,乙紧迫不舍,无奈之下甲将挎包扔到路边,乙见状将包捡回。甲见路边有一辆未熄火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500元),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趁丙不备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同年3月18日丙在街上发现自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到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阅读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以下问题:
甲的行为有哪些法定的量刑情节该如何处罚
答案
参考答案:甲的行为构成累犯。甲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于2000年5月刑满释放,又于2005年3月再次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系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况,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甲在逃跑途中将所窃挎包扔掉,并由乙捡回,其盗窃行为系未遂,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抢夺罪和故意伤害罪,对上述三罪应当从重处罚,同时对其所犯盗窃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