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运用
近年来,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突出的民生问题,劳动者讨薪困难、讨薪被打等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人罪,增强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反映了刑法对于民生问题的保护,体现出我国立法工作服务于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大局。A项正确,不当选。社会效果,是指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使法的本质特征得以体现,实现法的正义、秩序、效益等基本价值,从而使审判结果得到社会的公认,并树立法律的公信和权威。本题中,甲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当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维护法律的权威。如果考虑到甲已经支付所欠工资而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则会使法律的权威大打折扣,损坏法律的公信力,而不利于社会效果的实现。D项说法错误,当选。
面对用人单位以恶意转移资产、故意失踪等手段拒不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公安机关及时将甲抓获归案,为劳动者追讨所欠工资,确保了劳动者能够及时追回自己的劳动报酬,维护了劳动者的财产权益,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B项正确,不当选。法律具有教育作用,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可以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通过对欠薪案的审理,一方面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和警戒作用,另一发面也能教育违法者和广大社会成员今后严格遵守法律,不拖欠劳动者工资。因此C项正确,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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