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业公司因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同庆公司。恒业公司在起诉状中声称,恒业公司与同庆公司于2002年5月签订的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同庆公司不能依据一份无效合同要求恒业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件,并向被告方同庆公司送达应诉通知书。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原告应对下列哪些事实负举证责任
A.原告与被告确实签订过这份合同
B.原告和被告签订的这份合同符合无效合同的条件
C.原告依合同履行了义务
D.这份合同符合生效要件
参考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证明责任的分配。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的请求是确认合同无效,因此应当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