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发生了合同纠纷,依照仲裁协议,甲公司向某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乙公司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仲裁庭决定异议无效,并对合同纠纷作出裁定后,乙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乙公司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
A.乙公司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乙公司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过异议,故其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C.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甲公司可以就法院的裁定提请复议一次
D.如果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甲公司和乙公司不可以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此案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B
解析: AB选项考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的规定,考生应当特别注意本条规定,即当事人以对仲裁协议无效为由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应当审查当事人是否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过异议。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又以此为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经审查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故A项错误,B项正确。人民法院做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为终局裁定,当事人必须服从。任何一方执行当事人无权对该裁定提出上诉,也无权申请再审,故选项C错误。根据《仲裁法》第9条,裁定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后,双方当事人确实不能以原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其救济途径有两个:一是双方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并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二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