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杨某,男,28岁。朱某(杨某之妻)女,27岁。2002年1月底,杨某酒后驾驶130型汽车路过某学校门口时,朱某坐在驾驶室副座上,杨某因酒性发作,车速过快将学生李某撞成重伤。在众人的围观下,杨某谎称将李某送医院救治遂将李某抬上汽车。当汽车行驶至某一偏僻山路时,杨某酒醒过来,便与朱某商量处理李某之事。其后,二人将李某拖出来放在路边草丛中,准备逃走。这时忽然听到李某迷迷糊糊中说:"我记住你们的车号了,你跑不掉。"二人害怕,经再次商量,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将李某拖至一土坑里,用土将李某埋起来,上面又压了一块石头,致使李某不久窒息死亡。   若杨某将李某拖出车后,放在路边的草丛中,然后开车逃走,李某因伤势过重又无人救助而死亡,对杨某应如何处罚

A.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C.7年以上有期徒刑

D.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此种情形,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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