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民营企业甲公司、乙公司等数家公司准备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在此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遂决定请律师咨询。请回答下列第90-95题:
在设立过程中,该公司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每股10元,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15元,则:
A.发行价格可以超过票面金额
B.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C.其实本公司发行的股票也可以不标明票面金额
D.对发起人发行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
参考答案:A,B,D
解析: 股票的发行
《公司法》第131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以超过票面金额为股票发行价格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以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票所得溢价款列入公司资本公积金。
股票溢价发行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由此,AB项正确。
第132条:“股票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股票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 公司名称;
(二) 公司登记成立的日期;
(三) 股票种类、票面金额及代表的股份数;
(四) 股票的编号。
股票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发起人的股票,应当标明发起人股票字样。”由此C错误,而D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