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二)
××税务师事务所受托对亚桑管件有限公司1998年11月~1999年12月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系统的审查。注册税务师通过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事项原始凭证核对,其他业务收入与开出发票的记账联核对等方法,发现问题如下:
(1)1998年12月筹建期内采购低值易耗品从某商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其中未附“销货清单”5份。
(2)1999年4月3日、9日、17日从某生铁厂采购原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3份为旧版专用发票,应予以缴销金额为163000元,已计提进项税额242000元。
(3)1999年9月~12月销售边角余料取得其他业务收入68000元,已作销售处理,但是开具企事业单位往来结算收据,属于以非经营性票据结算经营性收入。
(4)1998年11月~1999年12月该公司采购原财料,取得运费发票8份未加盖财务专用章,金额大约为28000元。
请根据上述问题,回答税务师对亚桑管件公司该如何做。
答案
参考答案:(二)
针对上述问题,有如下建议:
1)对旧版作废发票,应要求销货方收回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对未开具销货清单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问题,要求销售方予以补正;否则,应将已提取的进项税额从增值税应交税金明细账的贷方转出,补缴增值税。
3)对于销售边余料应到主管国税局申请购买工业企业产品销售普通发票,用以结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