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不定项选择

某合资企业生产的皮鞋,其包装上写有:产品名称、鞋的型号、颜色,依据产品质量法对商品或其包装上标识的要求,还应写明下列哪些事项()

A.应给有皮鞋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皮鞋使用保养说明书

B.应该标明生产日期

C.应该有英文标明的产品名称、颜色及使用保养说明书

D.生产厂家的名称和厂址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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