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库存”是对某个具体企业而言的,是在有充分社会储备保障前提下的一种特殊库存管理形式。
参考答案:对
西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苑公司)为华东地区一家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西苑公司2009年至2011年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09年12月6日,西苑公司购入一条需要安装的生产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生产线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额为34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增值税可以抵扣);发生保险费为9万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 (2)2009年12月1日,西苑公司开始安装该生产线。安装期间领用生产用原材料,其实际成本和计税价格均为300万元,发生安装工人工资69.4万元,没有发生其他相关税费。该原材料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2009年12月31日,该生产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当日投入使用。该生产线预计使用年限为12年,预计净残值为26.4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4)2011年12月31日,西苑公司在对该生产线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已经发生减值。该生产线可收回金额为1615.12万元。 (5)2012年1月1日,该生产线的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25.12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6)2012年6月30日,西苑公司将生产线出售,取得价款为1600万元,支付清理费用20万元。 要求:1.编制2009年12月1日购入该生产线的会计分录。
山东一家进出口公司和某外国公司订立了进口尿素5000吨的合同,依合同约定我方开出以该外国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l48万美元。双方约定如发生争议则提请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2005年10月货物装船后,该外国公司持提单在银行议付了货款。货到青岛后,我公司发现尿素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机关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尿素是毫无使用价值的废品。我公司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支付货款。问:银行是否应追回已付货款?我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