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2007年4月,某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禁止以语言、文字、电子信息、肢体等形式对妇女实行骚扰”。关于该《办法》,下列哪一选项可以成立

A.《办法》对构成“性骚扰”具体行为所作的界定,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解释
B.《办法》属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下位法,按照法律高于法规的原则其效力较低
C.《办法》属于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变通或补充规定
D.《办法》对“性骚扰”进行了体系解释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法律解释及其效力
立法解释是指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进行的解释,包括对宪法的解释和对法律的解释两部分,而《办法》是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不属于立法解释,主体不符合,因此A项错误。体系解释是指将被解释的法律条文放在整部法律中乃至整个法律体系中,联系此法条与其他法条的相互关系来解释法律,因此D项错误。本题中制定《办法》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因此《办法》属于地方性法规,其效力要低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但不属于变通和补充规定,因为变通和补充规定一般是由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以及经济特区法规制定,因此B项正确,C项错误。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