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二)

甲、乙两人为广州市C区人,2000年3月双方在广州市A区登记结婚。婚后甲与乙居住在B区。2000年9月,甲被派到美国留学,一直未回。2002年双方中断联系,乙寄的信函被退回,因此乙打算提起离婚诉讼。据此,回答94—97题。

如果甲已经在美国定居且未应诉,我国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日作出离婚判决并公告送达,那么一审判决何时发生效力

A.2003年5月1日

B.2003年5月16日

C.2003年6月1日

D.2002年12月1日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依《民诉意见》第307条,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被告,裁判文书的送达,自公告送达满六个月次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配伍题 B型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