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一日晚,某市公安局巡警江某与其友吴某等人酒后到舞厅娱乐。后吴某等人因琐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用刀将两人捅成重伤,然后逃离现场。江某在现场看到吴某持刀行凶时并没有制止,案发后也不阻止其逃跑,更不向公安机关报告,而是继续玩乐。案发次日,刑警大队向江某了解情况时,江某隐瞒了自己在案发现场看到的事实。在得知刑警大队有可能采取行动后,江某又赶快向吴某打电话通风报信,说“刑警队今晚要来找你,你自己注意点”,吴某等人获悉后迅速外逃。
问:江某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江某的行为首先构成玩忽职守罪。江某作为巡警,担负维护社会治安,处理突发事件的职责,在遇到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时,应当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采取措施制止犯罪。但江某却置个人职责于不顾,不仅不及时制止朋友的犯罪行为,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两名被害人被刺成重伤。因此,江某不履行警察职责的行为已经达到情节严重,符合玩忽职守罪的构成要件,应当构成玩忽职守罪。
江某故意隐瞒事发当时案件情况真相的行为构成伪证罪。因为江某当时正在案发现场,目睹事件经过,因而具有证人的身份。在后来案件的侦查过程中,江某为了使朋友逃避刑事制裁,基于故意心理,隐瞒了吴某行凶伤人的重要情节,因此构成伪证罪。
江某事后向朋友通风报信的行为触犯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主观上,行为人具有帮助其朋友逃避刑事责任的直接故意,明知其行为将使犯罪嫌疑人逃脱抓捕,仍然希望该结果发生;客观上,江某作为公安巡警,是具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却利用工作的便利条件,通过电话方式,向犯罪嫌疑人泄露了公安机关采取抓捕行动的消息。因此,江某的行为构成帮助犯罪分逃避处罚罪。应当注意,江某的行为不构成徇私枉法罪,主要理由在于江某并非利用其职务便利实施了对吴某犯罪的包庇行为,而是利用工作的便利实施了该行为,与其职务只存在一种间接的联系,因此,应当按照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理。
对江某的上述三种犯罪行为,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处理。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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