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职工李某2012年3月1日被招入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李某知道公司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就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拒绝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公司表示若李某不补签劳动合同则随时终止与之的劳动关系,李某收到书面通知公司与其解约,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就此发生了争议。
关于李某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应自2012年3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B.公司是否与李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都无须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C.只要李某提出要求,公司就应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D.公司应当自2012年4月1日起向李某支付两倍工资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 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