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玻璃厂于200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五名职工:小王、小刘、小何、小李和小周。五名职工与玻璃厂签订了合同期分别为两年、一年半、五年、三年和两年的劳动合同,经过入厂培训后,这五名员工分别安排在销售科、总务科、人事科、生产科和运输科。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人事科的小李怀孕已经8个月,厂领导认为小李在未来的半年以内不能参加岗位工作,并且目前企业正处于裁员增效时期,为此决定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下列各项评价正确的是( )。

A.工厂不能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合同尚未到期

B.工厂不能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小李正处于怀孕期

C.工厂可以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小李将会在半年以上的时间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

D.工厂可以解除小李的劳动合同,因为企业正处于裁员增效时期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工厂不能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

单项选择题
判断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