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在2003年发生的有关购置固定资产的业务如下。 (1)购入不需安装的设备一台,价款30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发生运杂费2万元,款项已支付。 (2)购入需安装的机床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 17万元,支付运输费2万元,安装时,领用安装材料3万元,购进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为5 100元,支付的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该设备已安装完毕,投入使用。 (3)投资者投入设备一台,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该公司接受投资时,双方同意,该设备按150万元的价值入账。 (4)接受外商捐赠的设备一台,其同类设备的市场价值为450万元,该设备八成新,支付的运杂费、安装费共计5万元,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参考答案:
解析:(1)借:固定资产 353 贷:银行存款 353(2)1)购买设备时借:在建工程 119 贷:银行存款 1192)领用安装材料时借:在建工程 3.51 贷:原材料 3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513)支付工资时借:在建工程 5 贷:应付工资 54)安装完毕,固定资产入账时借:固定资产 127.51 贷:在建工程 127.51(3)借:固定资产 150 贷:实收资本 150(4)借:固定资产 365 贷:资本公积 241.2 银行存款 5 递延税款 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