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某对某省公安局在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严厉批评,在全国人大闭会以后,该省公安局以李某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污蔑诽谤为由将李某拘留。不久,检察院发现李某有严重的贪污受贿行为,依照法定程序被提起公诉,但是由于李某是全国人大代表,法院担心影响不好,对其进行了秘密审判。因为是秘密审判,法院为了“速战速决”,并没有给李某辩护的机会,就直接凭借已经掌握的证据进行了审判。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安局将李某拘留的做法是否正确 为什么
(2)法院的哪些做法是不正确 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1)公安局将李某拘留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75条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因此,公安局将李某拘留的做法违反了《宪法》的规定,是不正确的。
(2)法院因为李某是全国人大代表就对其进行秘密审判的做法是错误的;为了“速战速决”没有给李某辩护的机会,这也是错误的。根据《宪法》第12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法院的做法违反了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以及公开审判的制度。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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