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戊等20人为飞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其中甲的出资额为50%,乙的出资额为20%,丙的出资额为10%,丁与戊的出资额各为5%,其他15人的出资额共占10%。公司连续6年未进行分红。公司有债权人A、B、C三人,现公司决定分立成两个有限责任公司飞龙有限公司和乐天有限公司,公司在未通知其他15个股东的情况下由甲乙丙丁戊五人召开了股东会,会议中,甲乙丙三人投票赞成公司分立,丁与戊投了反对票。甲乙丙认为已经经过绝对多数通过,公司可以分立。飞天公司在10天内通知了ABC三人,将公司分立为飞龙有限公司和乐天有限公司,注销了飞天公司。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的规定回答下面问题。
飞天公司分立后,有关原飞天公司的债权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飞龙公司与乐天公司关于飞天公司的债务一概由飞龙公司承担的协议未取得ABC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
B.飞天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C.飞龙公司与乐天公司关于飞龙公司承担A的债务、乐天公司承担B、C的债务的协议未取褐ABC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
D.飞龙公司与乐天公司关于飞天公司的债务一概由乐天公司承担的协议未取得ABC的同意因此是无效的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公司分立后的债权债务的处理
[详解] 《合同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公司法》第 177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正确答案只有一个,即B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