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日本某企业)与乙(中国某企业)签订了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石油合同,协议将其合同纠纷交给瑞土某仲裁机构仲裁
B.中国某公司和美国某公司在上海浦东签订了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美国某公司在中国无代表机构,也没有住所。后来因为合同纠纷,中国某公司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诉讼
C.中国人甲与美国人乙发生了纠纷,乙回国后向美国的法院提起了诉讼,并拿到了判决。甲向中国法院起诉,法院拒绝受理.
D.中国人甲与外国人乙在中国结婚并定居某国,后来甲乙感情不和,向某国法院申请离婚,某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甲向中国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中国法院有管辖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244条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民诉意见》第305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得用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仲裁裁决的除外。”所以,A正确。
《民事诉讼法》241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上海浦东法院作为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B正确。
《民诉意见》第30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可予受理”,可见,C是错误的。
《民诉意见》第13条规定:“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可见,对于甲的离婚案件中国法院有管辖权,D正确。故本题答案为C。

问答题 简答题

注册会计师测试Y公司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性和总价值。注册会计师对应收账款的存在性和计价认定有关的重大错报风险进行了评估,认为重大错报风险为低水平;同时通过分析程序,注册会计师也合理确信应收账款不存在重大的低估。201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明细账显示其有210个顾客,账面余额为10000万元,其中有10个金额超过50万元的账户,共计2000万元;不存在应收账款贷方余额的明细账户,其他明细账户的余额均在30万元到50万元之间。注册会计师决定对这余额较大的10个账户进行百分之百检查,其他明细账户使用非统计抽样函证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注册会计师不拟对应收账款的存在性与计价认定实施与函证目标相同的其他实质性程序。注册会计师确定的可容忍错报为500万元,预计应收账款的错报为100万元。

要求:

(1)确定应收账款函证的样本量。

(2)假定注册会计师计算确定抽取30个账户(不含超过50万元的大额项目)进行测试。审定结果如下:

注册会计师检查了所发现的错报,这些错报都是由会计流程中的普通错误所导致的,每个样本错报金额相差不大,注册会计师准备采用差异法估计总体错报金额。请计算应收账款总体错报金额。如果注册会计师建议Y公司调整已发现的错报,Y公司管理层也接受了的注册会计师的调整意见,注册会计师是否能接受总体,如不接受应当采取何种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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