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上市公司取得的土地按会计准则规定在无形资产中核算,请问计入无形资产的土地价值是否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问题:
作为注册税务师,请就上述问题作出咨询解答并简述相关政策规定。
答案
参考答案: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外购的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一、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如果该上市公司对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价值分别核算,则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如果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价值未分别核算,则应与建筑物价值一并计入固定资产总值,计算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