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屋耐用年限为50年,现已使用7年,建成2年后才补办土地使用权手续,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40年。经现场勘察鉴定,房屋结构、装修、设备部分损耗得分分别为12%、15%、15%。三部分评分修正系数取定为0.8、0.1、0.1。
要求:
(1)按使用年限法计算损耗率;
(2)按打分法计算损耗率;
(3)按综合法计算损耗率(年限法权重40%,打分法60%)。
参考答案:(1)按使用年限法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已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100%
=7/[7+(40-5)]×100%=16.67%
(2)按打分法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结构部分合计得分×G+装修部分合计得分×S+设备部分合计得分×B
=12%×0.8+15%×0.1+15%×0.1=12.6%
(3)按综合法计算损耗率:
损耗率=使用年限法损耗率×A1+观察法损耗率×A2
=16.67%×40%+12.6%×60%=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