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分别针对以下不同情况,简述包装物的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并做出相应的会计分录:
(1)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含随同产品销售的包装物在内的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消费税率为10%。
(2)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的包装物的不含税收入是600元,消费税率为10%。
(3)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出借的包装物的押金是600元,消费税率为10%。分包装物逾期未收回与未逾期收回两种情况处理。
(4)某生产企业向当地娱乐城及商业机构销售葡萄酒10吨,销售单价为1000元/吨,随同葡萄酒销售的包装物不含税收入是600元,另收取了包装物的押金117元,消费税率为10%。分包装物逾期未收回与未逾期收回两种情况处理。
参考答案:(1)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随同所销售的产品一起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因此,因包装物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与因产品销售应缴的消费税一同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100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0[1000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00
(2)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借:银行存款 12402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其他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2[(10000+600)×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0
[(10000+600)×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60[1000+60]
(3)出租、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10×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10000×17%]
借:银行存款 600
贷:其他应付款 600
借:其他应付款 87.1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8[600÷1.17×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51.28
[10000×10%+600÷1.17×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51.28
押金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512.82[600-87.18]
贷:其他业务收 512.82
押金未逾期,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512.82
销售费用 87.18
贷:银行存款 600
(4)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自“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一应交消费税”科目,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12402
贷:主营业务收 10000[10×1000]
其他业务收入 6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2
[(10000+600)×17%]
借:银行存款 117
贷:其他应付款 117
借:其他应付款 17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060
[10000×10%+600×10%]
其他应付款 10[117÷1.17×1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070
押金逾期时:
借:其他应付款 90[117-17-10]
贷:营业外收入 90
押金未逾期,退回时:
借:其他应付款 90
销售费用 27[17+10]
贷:银行存款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