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宾馆地处市区,2006年5月份取得营业收入如下: (1)客房部取得收入23万元,另取得物品赔偿费0.12万元,电话服务费0.5万元; (2)酒店部取得收入45万元; (3)代旅客订购飞机、火车票取得手续费收入0.31万元; (4)对外设立的商店取得销售收入2.392万元(单独核算,经税务机关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5)美发厅收入0.5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
该宾馆5月份应纳增值税( )元。
A.143.52
B.920
C.95.68
D.135.4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应纳增值税=23920÷(1+4%)×4%=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