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音省——编者注),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该段文字说明了什么问题

答案

参考答案:该段文字表明,在西周时期,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惯犯与偶犯在观念上已有所区别。凡是故意犯罪及惯犯都要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及偶犯则可减轻处罚,这一原则说明西周时期的刑法理论已经达到一定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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