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尚书·康诰》:“人有小罪,非眚(音省——编者注),乃惟终,自作不典,式尔,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乃有大罪,非终,乃惟眚灾,适尔,既道极厥辜,时乃不可杀。”

该段文字反映的原则是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该段文字反映了西周时期区分故意和过失、惯犯和偶犯的刑法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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