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外贸企业2009年接受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某一外国公司商标使用权,支付特许权使用费400万元。该企业2009年取得境内外生产、经营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为该企业的一项专利权技术出口到A国,在A国已实际缴纳500万元预提所得税。已知我国营业税税率5%,预提所得税税率1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及预提所得税;
(2)计算该企业境外缴纳税款的扣除限额;
(3)计算该企业在国内汇总缴纳所得税税额。

答案

参考答案:(1)应缴纳营业税=400×5%=20(万元)
应缴纳预提所得税=(400-20)×10%-38(万元)
(2)境内外所得应纳税总额=6000×25%=1500(万元)
境外所得税税额抵扣限额=1500×1000÷6000=250(万元)
(3)该企业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额为500万元,高于扣除限额250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部分的250万元,在本年度不能扣除,用以后年度税额扣除的余额续扣。
则:汇总时应纳所得税税额=6000×25%-250=1250(万元)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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