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013年5月8日,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劣质酒,货款为24万元,交款提货,并约定乙方须加贴名牌商标,以便甲方冒充名酒出售。2013年7月18日,双方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一时紧,只付了15万元即提走了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道,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如数支付拖欠的货款。请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如何处理双方的经济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

人民法院在审理该案时,应当追缴20万瓶劣质酒和乙方的15万元以及甲方尚未支付的9万元货款。理由是:《合同法》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按照法律规定,还应该追究当事人双方其他法律责任。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