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案情帮蔡某制做1份提请有关部门解决的法律文书。 本题答题要求:(1)解答符合法律规定;(2)格式正确事项齐全;(3)请求合法有据;(4)文字通顺简练,无语法错误及错别字;(5)案例中未涉及的当事人自然情况可自行编撰,但不得署应考人员姓名,否则本试卷不得分。
参考答案:
解析:制作法律文书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男,26岁,个体工商户。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陈某,男,24岁,无业。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何某之妻。 案由:故意伤害 诉讼请求: 1.追究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2.判决陈某与何某之妻共同承担赔偿自诉人经济损失1800元的民事责任。 事实及理由: 2004年6月29日上午,陈某、何某(已死亡)与王某等人到自诉人经营的饭馆寻衅。自诉人劝阻,陈某等人非但不听,反而共同殴打自诉人,致自诉人受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2600元,并支付交通费200元。经司法鉴定,自诉人伤势为轻伤。 案发后,王某主动认错,并支付医药费1000元。自诉人决定不再追究王某的责任。 陈某故意伤害自诉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给自诉人造成经济损失,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为人何某已经死亡,其妻依法负有民事赔偿责任。请依法判决。 此致 × × ×人民法院 自诉人:蔡某 2004年10月10日 附: 1.本诉状副本2份; 2.证据材料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