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案例分析题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法国《1791年宪法》将《 * * 宣言》置于篇首,在正文中规定:“主权属于国民”;“立法权委托给由人民自由选出的暂时性的代表们所组成的国民议会”;“行 * * 委托给国王”;“司法权委托给由人民按时选出的审判官行使之”。

材料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言论、出版、集会、信仰等自由;参议院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行使立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委员行使行 * * ;法院由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任命的法官组成,行使司法权。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越议会之准许之时限和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四:宪法规定,皇帝拥有巨大权力,作为国家元首,皇帝拥有宣战、讲和、缔约、召集和解散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的权力;皇帝可以任命帝国宰相和帝国官吏,可以创制法律。

——《人教版历史教材》

材料三和材料四分别出自什么政治文献?(4分)

答案

参考答案:

政治文献:材料三1689年《权利法案》;(2分)

材料四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2分)

解析:

依据所学知识,从材料三中国王权力受到议会的制约可以看出这符合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因此应该出自1689年的《权利法案》;从材料四中“皇帝拥有巨大权力”等信息,可知其符合德意志君主立宪制的特点,因而出自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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