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韩某所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远低于出资作价,绿源公司和胡某是否有权请求其补缴差额部分为什么
答案
参考答案:无权请求。绿源公司与胡某在设立企业时已经合议认可了,韩某的土地使用权的作价,之后未经三方一致同意,不得减少其作价,更不能要求韩某补足实际价值与作价之间的差额。
解析:[考点] 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企业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可见,非货币财产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可以自己确定其作价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