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刑事裁定书(驳回起诉)。
(1)自诉人及被告人基本情况:
自诉人:何××,女,55岁,汉族,××市人,住××市××路××号。
自诉人:赵××,男,64岁,汉族,××市人,住同上。
被告人:李××,男,60岁,汉族,××市人,住××市××路××号。
(2)案情事实:
赵××、何××夫妇二人于20××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控告被告人李××一家行凶打人,致使何××右肋骨三根骨折移位,造成重伤,请求处理。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自诉人对所述伤害事实,提不出确凿证据。经法院就地调查,在场目睹群众也不能证实被告人有伤害自诉人的行为。因此,本案证据不足。
参考答案:××市××区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刑初字第××号
自诉人:何××,女,55岁,汉族,××市人,住××市××路××号。
自诉人:赵××,男,64岁,汉族,××市人,住同上。
被告人:李××,男,60岁,汉族,××市人,住××市××路××号。
自诉人赵××、何××夫妇二人于20××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本院受理后,依法审理了此案。
本院认为,自诉人对所述伤害事实,提不出确凿证据。经法院就地凋查,在场日睹群众也不能证实被告人有伤害自诉人的行为。因此,本案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自诉人赵××、何××对被告人李××的控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审判员:×××
20××年×月×日
(院印)
本件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