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日本松山公司其总部设在日本,在中国大连设有办事处,并且在长春拥有一处物业,该公司与中国华夏公司在沈阳订立了一份贸易合同,合同约定在北京履行,后因该合同双方产生纠纷,华夏公司诉至法院。则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有权管辖本案( )

A.大连

B.长春

C.沈阳

D.北京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 法院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故A、B、C、D四个选项均正确。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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