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某工程,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标明的混凝土工程量为2400m3,投标文件综合单价分析表显示:人工单价100元/工日,人工消耗量0.40工日/m3;材料费单价275元/m3;机械台班单价1200元/台班,机械台班消耗量0.025台班/m3。采用以直接费为计算基础的综合单价法进行计价,其中,措施费为直接工程费的5%,间接费费率为10%,利润率为8%,综合计税系数为3.41%。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工程量超过清单工程量15%时,混凝土全费用综合单价调整为420元/m3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基础混凝土浇筑时局部漏振,造成混凝土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后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施工单位拆除存在质量缺陷的混凝土60m3,发生拆除费用3万元,并重新进行了浇筑。
事件2:主体结构施工时,建设单位提出改变使用功能,使该工程混凝土量增加到2600m3。施工单位收到变更后的设计图纸时,变更部位已按原设计浇筑完成的150m3混凝土需要拆除,发生拆除费用5.3万元。
问题

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是多少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款是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

参考答案:计入结算的混凝土工程量=2600+150=2750(m3)。
混凝土工程的实际结算价=2750×445.03+53000=1276832.5(元)=127.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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