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上题。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决定开发该项目,该项目由四幢高层和20幢多层住宅组成,经与业主协商,该项目分为三个合同包发包,第一合同包为四幢高层,第二合同和第三合同包分别由9幢和11幢多层住宅组成。在第一合同包(四幢高层)的施工招标中,监理协助业主邀请了甲、乙、丙三家技术实力和资信俱佳的施工企业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监理协助业主编制的招标文件中规定:评标时采用最低综合报价中标的原则,但最低投标价低于次低投标价10%的报价将不予考虑。工期不得长于20个月(留4个月做小区内道路、绿化等环境设施),若投标人自报工期少于20个月,在评标时将考虑其给本房地产公司带来的利益(按时交房,减少贷款利息支出、有利售房等,每月按30万元考虑),折算成综合报价进行评标,实际工期与自报工期比较,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奖罚办法。甲、
乙、丙三家投标单位投标中有关报价和工期的数据汇总见表6。
上述三个合同包分别由三家施工企业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
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资金月利率为1%),假设各分部工程每月完成的工作量相同,你作为监理工程师应建议业主选择哪家施工企业?
参考答案:
计算各投标单位综合报价的现值
甲家: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为:900/5=180(万元)(第1~5个月)
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为3900/12=325(万元) (第6~17个月)
装修工程每月工程款为:2100/6=350(万元)(第15~20个月)
投标单位A的综合报价现值为:
NPV甲=180(P/A,1%,5)+325(P/A,1%,12) (P/F,1%,5)+350
(P/A,1%,6)(P/F,1%,14)=6118.84(万元);
乙家: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为:920/4=230(万元)(第1~4月);
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为:3960/11=360(万元) (第5~15月);
装修工程每月工程款为:1950/6=325(万元)(第14~19月);
工程提前一个月收益:30万元;
NPV2=230(P/A,1,4)+360(P/A,1%,11) (P/F,1%,4)9325(P/
A,1%,6) (P/F,1%,13)-30(P/F,1%,20)=6114.71(万元)
丙家:基础工程每月工程款为:920/4=230(万元)(第1~4月);
上部结构工程每月工程款为:3900/12=325(万元)(第5~16月);
装修工程每月工程款为:1980/5=398(万元)(第14~18月);
工程提前二个月,每月收益:30万元
NPV丙=230×(P/A,1%,4)+325(P/A,1%,12) (P/F,1%,4)+398
(P/A,1%,5)(P/F,1%,13) -30(P/A,1%,2)(P/F,1%,18)
=6060.64(万元);
因为NPV丙<NPV甲<NPV乙 选择丙家施工企业;
所以,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应建设业主选择丙家施工单位作为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