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事业单位,属于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2007年该单位账簿有两种:一类是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有15本,累计资金300万元;另一类是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共20本,当年其他经济业务如下:
(1)3月份将一间门面出租给某个体户,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年租金18万元,租期一年。
(2)4月份向土地管理局领取一份土地使用证。
(3)8月份,接受委托,为A公司保管货物,签订一份仓储保管合同。金额 8万元。
(4)9月份,与某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运输合同,注明金额10万元(含1万元装卸费)。
(5)10月份,以自己的一栋价值50万元的房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抵押贷款40万元,并签订银行抵押贷款合同,但年底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按合同将房产产权转移给银行,并依法签订产权转移书据。
要求:
(1)计算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
(2)计算财产租赁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土地使用证应缴纳的印花税;
(4)计算仓储保管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5)计算货物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
(6)计算抵押行为应缴纳的印花税。
参考答案:(1)账簿应纳印花税=15×5=75(元)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其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按其他账簿定额贴花,不记载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180000×0.1%=180(元)
(3)土地使用证应纳印花税=5(元)
(4)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80000×0.1%=80(元)
(5)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90000×0.05%=45(元)
(6)抵押行为应纳印花税=400000×0.005%+500000×0.05%=2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