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某油田(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纳税审核,发现当期企业下列两笔经济业务异常:
(1)用原油100吨等价换柴油互开普通发票,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燃料(柴油) 60000(成本价)
贷:库存商品——原油 60000(成本价)
(2)有一笔产成品减少600吨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702000
贷:库存商品 360000
其他应付款 342000
经核实该油田资源税的计算是以销售数量为课税数量,适用单位税额为10元/吨,该油田销售原油每吨不含增值税售价为1000元。
[问题]
指出上述经济业务存在哪些问题,并作相应的调账处理。
参考答案:按规定,用原油产品串换原材料应作销售处理,并缴纳资源税、增值税;企业用原油换原材料直接冲减“库存商品”成本,漏计销售收入=100×1000=100000(元),少计增值税=100000×17%=17000(元),少缴资源税=100×10=1000(元)。企业销售原油600吨,收入600000元未记入“主营业务收入”账户,少缴资源税=600×10=6000(元),少计增值税=600000×17%=102000(元),故予以调账处理:
(1)调增产品销售收入
①串换原材料业务
借:原材料 57000
库存商品——原油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0
②未计收入的600吨业务
借:其他应付款 342000
库存商品——原油 3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2)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000
货:库存商品——原油 420000
(3)补提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7000
(4)结转增值税应缴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19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19000
(5)补缴资源税、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7000
——未交增值税 119000
贷:银行存款 12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