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评析票据保证与一般保证中保证人责任的不同。

答案

参考答案:票据保证与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不同,其区别主要在于:(1)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就一般保证债务来说,与被保证债务之间存在着履行上的顺位,即要求被保证债务人先行履行,而在被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保证债务人才开始履行。这称为保证债务的补充性,而保证人的责任也就是补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当保证人被要求履行保证债务时,即享有催告抗辩权或者先诉抗辩权,得要求债权人首先向主债务人即保证债务的债务人请求履行债权,在债权人未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或者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未奏效之前,拒绝履行保证债务。(2)票据保证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票据保证债务不同于一般保证债务,是一种法定的连带保证债务,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责任。因而,对于票据保证人来说,也就不享有一般保证人的催告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存在票据保证的情况下,票据债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选择向被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也可以选择直接向票据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而无须首先向被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当然,在票据保证受到债权人的请求时,也无权要求其首先向主债务人即被保证人催告或请求强制执行。可以说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完全处于同一地位,而两种责任则是连带责任,具有同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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