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条件]
·拟在已建汽车库西侧建一个综合楼,其用地,如图1-4-3(a)所示。
·已建汽车库为三层,耐火等级为二级;综合楼独立修建,高15m,耐火等级二级。
·规划要求新建综合楼:
(1)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3m。
(2)当地日照间距系数为1.2。
(3)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任务要求]
·按设计要求绘出综合楼的最大可建范围,并标出相关尺寸。
·计算出最大可建范围面积。
[题目]
参考答案:
解析:
1.确定建筑控制线(图1-4-3b)
根据题目退界要求,距离基地北侧、南侧、西侧用地红线各3m作辅助线。将辅助线连接起来,即为建筑控制线。
2.确定拟建综合楼与周边建筑的日照间距
根据当地日照间距系数计算可知:
D(拟建综合楼与北侧已建多层住宅日照间距)=H×L=15m×1.2=18m
按以上计算结果,距离基地北侧已建多层住宅南侧外墙18m作辅助线,如图1-4-3(c)所示,与建筑控制线相交。
3.确定拟建综合楼与周边建筑的防火间距(图1-4-3d)
(1)与东侧已建3层汽车库的防火间距。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1997)可知,拟建综合楼与汽车库的防火间距大于或等于10m,因此拟建综合楼与汽车库西侧外墙之间的防火间距应该为10m。距离已建汽车库西侧外墙10m作辅助线。
(2)与西侧已建高层住宅的防火间距。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年版)可知,高层与多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为9m。而从图中可以看到,西侧已建高层住宅距离退界控制线已经达到10m,大于防火间距的要求,因此应以10m作为拟建综合楼与西侧已建高层住宅的可建控制间距。
4.汽车库安全视线分析
根据《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1998)可知,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要有安全视线保护,在距出入口边线内2m处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建筑物(第3章停车场设计中有详细讲解)。
在已建汽车库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红线相交处作安全视线分析。距城市道路7.5m作辅助线,作为出入口边线,在基地内距出入口边线2m处作一条水平线,与连接城市道路的通路中心线相交于一点,以此交点作为视点作120°视角,视角线与已作建筑控制线所围合的部分为拟建综合楼可建范围,如图1-4-3(e)所示。
5.求最大可建范围的面积S(图1-4-3f)
LOD=(7.5m+2m)-3m=6.5m
LAC=LAD-4m=LOD/tan30°-4m≈7.26m
LBC=LAC×tan30°≈4.19m
SABC=LAC×LBC/2=15m2
S=30m×30m-SABC≈885m2
6.检查可建范围是否闭合,标注相关尺寸(图1-4-3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