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乙共谋教训其共同的仇人丙。由于乙对丙有夺妻之恨,暗藏杀丙之心,但未将此意告诉甲。某日,甲、乙两人共同去丙处。为确保万无一失,甲、乙以入室盗窃为由邀请不知情的丁在楼下望风。进入丙的房间后,甲、乙同时对丙拳打脚踢,致丙受伤死亡。甲、乙两人旋即逃离现场。在逃离现场前,甲在乙不知情的情况下从丙家的箱子里拿走人民币5万元。出门后,甲背着乙向丁谎称从丙家窃取现金3万元,分给丁1万元,然后一起潜逃。潜逃期间,甲窃得一张信用卡,向乙谎称该卡是从街上捡的,让乙到银行柜台取出了信用卡中的3万元现金。待将犯罪所得财物挥霍一空后,丁因生活无着,向公安机关投案,交代了自己和甲共同盗窃的事实,但隐瞒了事后知道的甲、乙致丙死亡的事实。请回答题。

就被害人丙的死亡而言,下列对甲、乙所应成立犯罪的何种判断是错误的( )

A.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共同犯罪

B.甲、乙均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共同犯罪

C.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不属于共同犯罪

D.甲成立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同犯罪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甲、乙共谋教训丙,一般而言,“教训”指的是通过惩罚让对方对行为或者态度进行改正,在这里结合后面的案情,甲、乙两人应该是共同伤害故意,其中乙又暗藏杀丙的故意,独立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部分犯罪共同说,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可以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案例中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乙构成故意杀人罪,两人在故意伤害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所以只有D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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