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提出弹劾。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院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7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税,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
回答下列问题
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哪些文献?据材料信息,可知资本主义国家的代议制哪几种类型?
参考答案:
文献:美国1787年宪法;法国1875年宪法;英国1689年《权利法案》;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类型: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确立的标志及类型的掌握情况。回答时,首先要分析材料,明确内容,再结合关键的提示语,联系所学知识分析回答。如材料“‘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得结束。’”可知应是德国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依据材料和所学可知,西方资产阶级政体主要有两类:民主共和和君主立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