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施工合同2月1日签订,合同总价600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双方约定3月1日正式开工。
合同中规定: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30%,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为60%)。
(2)质量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3%,从每月承包商取得工程款中按3%比例扣留。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剩余部分退还承包商。
(3)当月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少于计划工程量10%以上,则当月实际工程款的5%扣留不予支取,待竣工清算时还回工程款,计算规则不变。
(4)当月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超出计划工程量10%以上的,超出部分按原约定价格的90%计算。
(5)每月实际完成工程款少于900万元时,业主方不予支付,转至累计数超出时再予支付。
(6)当物价指数超出2月份物价指数5%以上时,当月应结工程款应采用动态调值公式:
P=P0×(0.25+0.15A/A0+0.60B/B0),式中P0为按2月份物价水平测定的当月实际工程款,0.15为人工费在合同总价中所占比重,0.60为材料费在合同总价中所占比重。人工费、材料费上涨均超过5%时调值。物价指数与各日工程款数据见表5-1。
(7)工期延误1天或提前1天应支付误工费或赶工费1万元。
施工过程中出现如下事件(下列事件发生部位均为关键工序)。
事件1:预付款延期支付1个月(银行贷款年利率为12%)。
事件2:4月份施工单位采取防雨措施增加费用3万元。月中施工机械故障延误工期1天,费用损失1万元。
事件3:5月份外部供水管道断裂停水2天,施工停止,造成损失3万元。
事件4:6月份施工单位为赶在雨期到来之前完工,经甲方同意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增加赶工措施费6万元。
事件5:3、4月每月施工方均使用甲方提供的特殊材料20万元。
事件6:7月份业主方提出施工中必须采用乙方的特殊专利技术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发生费用10万元。
表5-1 物价指数与各月工程款数据表 单位:万元 | ||||||
月份 | 3 | 4 | 5 | 6 | 7 | 8 |
计划工程款 | 1000 | 1200 | 1200 | 1200 | 800 | 600 |
实际工程款 | 1000 | 800 | 1600 | 1200 | 860 | 580 |
人工费指数 | 100 | 100 | 100 | 103 | 115 | 120 |
材料费指数 | 100 | 100 | 100 | 104 | 130 | 130 |
问题
根据上述背景材料按月份写出各月份的实际结算过程。
参考答案:
预付款=合同总价×比例=6000×30%=1800(万元)。
即累计工程款超过3000万元时起扣预付款,由于3、4、5三个月累计工程款达到3400万元,故从5月份起扣。结算过程分析表,见表5-2。
表5-2 结算过程分析表 | |
月份 | 发生事项 |
3 | 扣保修金,补入延付预付款利息,扣甲方特殊材料费 |
4 | 扣保修金,扣未完成进度10%以上款项,扣甲方特殊材料费 |
5 | 扣保修金,工程款增加10%以上,款项计价调整,预付款起扣,索赔 |
6 | 扣保修金,扣预付款 |
7 | 扣保修金,价款调值,扣预付款,增加专利使用费 |
8 | 扣保修金,价款调值,扣预付款,补还4月份扣乙方款 |
工程预付款延付属甲方责任,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延付利息。4月份施工机械故障属乙方责任,防雨措施属乙方可预见事件,6月份增加赶工措施费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中应预见的费用,不能索赔。
5月份外部供水停水属甲方责任,应予索赔。
7月份特殊专利技术施工增加费用由甲方负担。
3月份应签证工程款=1000×(1-3%)+1800×(12%/12)-20=968(万元)。
4月份应签证工程款=800×(1-3%-5%)-20=716(万元)。
按照合同规定(716万元<900万元),该月工程款转为5月份支付。
5月份扣预付款=(3400-3000)×60%=240(万元)。
工程款计价调整=1200×(1+10%)+(1600-1200×1.1)×0.9
=1320+280×0.9=1572(万元)。
停水事件造成延误工期2天,每天补偿1万元,其他损失补偿3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716+(1572+3)×(1-3%)-240
=2003.75(万元)。
6月份人工费、材料费指数增加3%、4%,未超过5%,不予调值。
扣除预付款=1200×60%=720(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1200×(1-3%)-720=444(万元)。
因少于900万元,当月不予支付。
7月份扣除预付款=860×60%=516(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860×(0.25+0.15×1.15+0.6×1.3)+10]×(1-3%)-540+440
=912.83(万元)。
8月份扣除预付款=1800-(240+720+516)=32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580×(0.25+0.15×1.2+0.6×1.3)]×(1-3%)-324+800×5%
=396.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