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我某公司向非洲出口某商品15000箱,合同规定1月至6月按月等量装运,每月2500箱,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客户按时开来信用证,证上总金额与总数量均与合同相符,但装运条款规定为“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我方1月份装出3000箱,2月份装出4000箱,3月份装出8000箱。客户发现后向我提出异议。银行对于我方的做法是否可以拒付为什么如果做更合适

答案

参考答案:

银行对于我方的做法不可以拒付,因为:根据信用证的性质,信用证是根据合同开立,但信用证一经开出,就成为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我方只要提交的单据与信用证相符,银行就不可以拒付。信用证中笼统规定“最迟装运期6月30日,分数批装运”,所以,我方的做法是可以的。只要提交的单证符合银行就应该要付款。但为了防止日后的麻烦,我方应争取等量分批的做法,这既符合了合同规定,又满足了信用证的要求。

名词解释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