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问答题

问题:根据以上事实,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有哪些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答案

参考答案:

解析:市环保局作出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有下列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 (1)没有在举行听证7日前告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和地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 (二)项的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2)听证不应由调查小组成员主持。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听证结束后,不应由赵某、张某等作出处罚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听证结束后,应当由环保局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不应要求公司承担听证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5)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宣告后没有当场交给当事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而据案情介绍,行政处罚决定书是当场宣读的。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